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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阅读次数:279

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FJCS[GK]2023056

2、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0123起至20240129每日09:00-12:00,14:00-17:00(周末、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

4、投标人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1 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0221 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逾期送达,投标无效。

8、质疑与投诉

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2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6条要求执行)。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9、本项目招标信息发布媒体: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fjcsxm.com),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采购人单位名称:福建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省供销社大楼3层

  人: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502949

11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

邮编:350000

联系人:梁哲恺

联系电话:0591-87623095-8001

电子邮箱:fjcsxmgl@163.com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5050101100100000023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其他形式的提交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43010078801600001186

 

 

2招标服务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服务一览表

采购包

采购标的

数量

服务期

采购预算(元)

投标保证金(元)

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1

3年

(合同一年一签)

1920000.00

19200.00

 

注:本表中的价格均为含税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2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声明函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发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注:“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详见招标文件。

      

电 话: 0591-87623095

邮 箱:fjcsxmgl@qq.com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2楼(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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